王崇鹏

王崇鹏,男,汉族,生于1985年6月,中共党员,2008年5月参加工作,现任职于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室副主任,办理各类执行案件,截止目前共办理各类执行各类执行案件1600余件。王崇鹏勇于担当、忠于职守、情系群众、乐于奉献,立足本职、勤奋工作,办理过“城摞城”改造工程腾退案等很多社会关注度高、执行风险大的疑难复杂案件。

王崇鹏多次在全区政法系统荣获“优秀政法干警”“先进个人”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个人二等功”一次,2021年被市文明办评为“优秀志愿者”。

因执行工作的特殊性,他常年无休,节假日加班是家常便饭,曾星月兼程,赴千里之外替申请人追缴执行款,也曾因被执行人纠集闹事者被围困长达4个小时,曾孤单一人站在废墟上斥责阻碍执行的当事人,也曾苦口婆心劝说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有一次放假,申请人电话告知王崇鹏发现被执行人将其名下奔驰车辆藏匿于某小区地下车库,希望能予以查封,接到通知后,王崇鹏同志一行四人,赶到现场依法将奔驰车辆予以查封扣押,当场收缴现金两万元,扣押银行卡、储值卡若干,扣押后被执行人杨某仍表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依法拟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在对其进行拘留体检过程中,杨某突然表明其患有乙肝,又再次折返到开封市传染病医院进行详细检查。但因乙肝专项检查的结果时间比较漫长,王崇鹏同志自上午十点一直到次日凌晨两点结果出来,连续奋战长达16个小时,该事后来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省法院系统电视电话会上点名提出表扬。王崇鹏同志却不以为然,他认为这是一个执行干警应该做的,执行干警就是要急当事人之所急,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做到问心无愧。

同时执行干警也要有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执行精神,敢为人先,不畏困难。在办理一案件过程中,被执行人抵触情绪很大,一直拒不配合,王崇鹏和同时多次到其家中,始终找不到被执行人下落,2020年临近春节,被执行人终于在水稻乡的老家出现,当时正在院子当中支一口油锅在炸东西,王崇鹏和同事拟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其家人纠集亲戚到家中,将警车围住阻碍执行。王崇鹏让被执行人先坐到警车里,独自一人在做着家属的工作,然后悄声告诉同事,让他们趁机带被执行人先行撤离,不用管他。在做工作的时候,其家属放松了警惕,王崇鹏引导着家属一步一步远离警车,同事趁机带着被执行人将车开。其家属见状揪着王崇鹏不依不饶,王崇鹏义正严词“你们围堵我没有用,就算堵我一天,那边该拘留拘留,你们现在如果真为他好,正好亲戚也都在,想法每家凑点,替他把钱还了!”最后,在劝说下,被执行人家属将执行款交到了法院,案件得以执结。事后同事问他,你就不怕他们家属狗急跳墙对你人身攻击?王崇鹏说,都是老百姓,无冤无仇,他们的目的是不让我们带走他们的亲人,我们的目的就是要将被执行人带走以此要求家属配合还钱,所以,不会的。

除了本职工作,王崇鹏也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公益活动。2021年河南遭受严重的洪涝灾害,7月24日,王崇鹏组织单位青年干警一行五人随着开封市红豹救援队及其他社会公益团体,带着四艘皮划装、推土机、渣土车等救援车辆赶赴新乡救援,用生命挽救生命。王崇鹏等人将救援物资送到指定地点,新乡市育オ小学,交接后,已经是晚上11时。晚上12时,得知卫辉受灾严重王崇鹏等人决定连夜赶去卫辉救援,7月25日早上,王崇鹏等人终于克服困难到达卫辉。现场受灾情况十分严重,整个卫辉几乎全部被淹,王崇鹏等人利用2搜皮划艇,共转移受灾群众100余人,并投递若干生活用品,包扩食物、饮用水、消毒液等。王崇鹏等人用实际行动,影显了法院干警冲锋在前的风采,体现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当地群众对王崇鹏等人无私奉献,不怕吃苦的精神和心系灾民的真情所感动。王崇鹏等人驰援卫辉的事迹也被河南法制报,豫法阳光,开封政法网等省市县区多家媒体先后报道。

作为一名执行干警,执行工作就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作为一名党员,就是要成为这道防线上的一面旗帜,面对困难阻挠的时候不退缩,面对群众需要的时候不放弃。王崇鹏经常对身边的朋友和同事说,法律赋予我们权利,不是让我们享受使用权利的过程,而是在工作当中利用法律武器,让申请人信赖法律,让被执行人信服法威,让群众满意,让老赖们无处遁形,让人与人之间更加的信任和温暖,让这个社会变得更和谐。